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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osj
  • 2019-07-29 12:52:17

那天晚上,我那当刑警的大姐柯笙笙一脸郁闷地回了家。她也不敲门,径直走进了我的屋里,抱住我的头长吁短叹。

“怎么了,姐?”我苦笑着任她蹂躏,扔下了手里的笔,“又碰上了什么难题大案了?”

“什么呀,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案子能难得到我呢?”她先是一如既往地吹嘘了自己一番,随后又叹了口气,“只是姐发现了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真的是有差距的。”

“哈,”我笑出声来,“我还以为我六岁那年的成绩就让你发现我跟你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了呢。”

“你小子笨是你小子的事儿,但是姐不一样。”姐姐郁闷地抱的更紧了,“姐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种气呢。”

“哟?是厅里下来的前辈让你吃瘪了?”

“要是来个著作等身,破案无数的老先生老教授指点指点我倒还好,然而却是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小丫头。”

“真的假的?姐你快跟我说说。”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我引以为傲的大姐柯笙笙在队里也是被称为“智与力的维纳斯”的有名刑警,居然被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女生打败了,这还真是天方夜谭。

“你这臭小子到底是哪头的?嗯?看你姐吃瘪还挺高兴的是吧?”

“当然是你这头的了。但是你不跟我说清楚,我怎么和你同仇敌忾啊?”

“你小子那点儿花花肠子少往你姐这儿绕,”姐姐一把把我推开,“不过,我也不是那种没有器量的人。那个小姑娘的确厉害,我认了。”

我沉默不语,是因为知道这是最好的应对方式。果然,姐姐叹了口气,接着说道:

“警队里也不知道从哪里跑来这么一个小女孩,据说还是西方前来交流的有名侦探。但是除了那看上去有点儿可怕的灰色眼睛,我一点儿也看不出她是个英国人。总而言之,这个小女孩儿溜溜达达地跑到姐跟前。

“姐当时还不知道她是谁,只当她是某个受害人的家属,于是挺亲切地问她从哪儿来,告诉她我这里的东西很重要,不能碰。因为那时我在处理一起谋杀案,死者在城东郊区的高档轿车里被发现。因为被发现时车里开着加热器,很难确定死亡时间,成了个小难题。”

“结果她用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好像我才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女生,她反倒是个从警校毕业三年,侦破许多案件的柯笙笙了。”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手里的这个案子有一点搞错了。案发地点在城南,不是城东。’她轻描淡写地说。”

我惊呆了,因为案卷上虽然写的是死者在城南被发现,但是经过我们实地勘测,发现案发地点的确在城东。这一点还是当时姐看出来的。

我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你已经想出来了,干嘛还要问我呢?’她粗暴地说,随即又抱歉地笑了笑。

不好意思,姐姐。因为这些东西实在太过简单了,在我脑子里掠过的速度太快。就像分辨颜色十分简单,要解释颜色却太难了。况且,你已经知道案发地点了。我得承认是我多此一举。

‘不,不’我惊讶地说,‘我很想听听你是怎么知道的,真的!我们当时都认为案子就发生在城东呢。因为尸体就是在那里发现的。’

老弟呀,你可以想象得到姐当时心里的震惊:一个小女孩儿只是看了一眼现场照片就看穿了警队的人必须要实地考察才能发现的秘密,这是有多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啊。

结果那个小女孩儿用一种近似于轻蔑,但没有那么不尊重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好像是一个熟练的木匠看着一个外行人在摆弄木匠活儿。

‘这很简单。首先那晚下了一场雨。我记得雨下的很大,大概下了几个小时左右。而且全城的各个地方降水量十分平均。也就是说,车开到郊区,必然会沾上泥土。

其次照片上的车是一辆相当高级的轿车,而且相当新。车上还有一个最近很流行的旅行青蛙的布偶。离合器上的鞋印显然属于一双高跟鞋。据我观察,上面没有尺寸超过这双高跟鞋的其它类型的鞋的脚印。

也就是说,这是一位有着优渥身家的年轻女性的车。而且她不是单身,就是谁的情妇。接着我又看到了死者的身份。高莉莉,二十六岁,是本市一家大型集团某个董事的独女。

那么这么一位年轻的女性,为什么要开着轿车去城南的郊区,最后又死在了城东呢——’

我打断了她。因为她还是没有说到我最关心的问题。尽管她的推理已经让我瞠目结舌。

‘可是,你怎么知道她去过城南呢?’

‘车胎上粘满了城南郊区的沙土啊,’她有些不可思议地说,‘沙土和泥土被雨打湿了之后可是完全两样东西,我还以为这是最简单的部分呢。’”

姐姐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惟妙惟肖地表演着当时那个女孩儿不敢置信的表情。

“然后呢?”

我有些焦急地催促她。我被这个女孩儿的推理深深地吸引了。很显然,她拥有高人一等的非凡洞察力,能注意到其他人注意不到的微妙细节。我被她小说里才有的非凡能力深深地折服了。

姐姐做了个鬼脸。

“我惊讶极了,毕竟我一直以为分辨城市不同角落的土壤只是一门在想象里才能出现的学问,而现实生活中居然真的有人能做到。于是我问‘你能分辨得出城市不同地方土样的区别?’

‘如果在伦敦的话,我能做到,’那个女孩表情变得有些尴尬,‘我对这个城市还不熟,做不到这一点。我知道城南郊区有沙土只是因为我去过那里。’

这也够厉害了。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记住自己去过的地方土质是什么样的,并能联系到一个只是看到一眼的案子里中呢?

‘回到案子里来吧,’她很着急地催促着我,‘那么高莉莉为什么要开车前往城南的郊区呢?她的通话记录、微信记录之类的调查过了么?’

‘没有,’我如实地告诉了她,‘我们没找到死者的手机。’

‘啊哈,’她满意地笑了,‘愚蠢的欲盖弥彰。不过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要把车开到城东。那么看来我们又能缩小一些范围了。’

这句话她是用英语说的。好像她一激动就不由自主地用母语自言自语。

‘首先我们知道这起案件既不为财,也不为色。死者在雨天开车前往城南郊区,显然是为了赴约——因为死者的生活轨迹和城南挨不上边——所以我们可以假定她是独自前往的。’

‘离合器上没有带泥土的高跟鞋印,所以显然死者没有下车。也就是说凶手和死者的关系非常密切,她是在车里等着凶手的、在雨天被约到城南郊区也能欣然前往、更何况凶手为了不让人看出他们之前的联系拿走了手机。那么高莉莉到底去见谁呢?

如果说是秘密的情人,这就很奇怪了,我没有看到多余的、粘满泥土的鞋印。加热器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更何况血迹没有残缺的部分。’

我这时才跟上她的脚步。因为她的语速太快了,用的还是英语。我提了一个她几句话之前的问题:‘那为什么不能是凶手在市内杀人,之后把尸体抛弃在城东的呢?’

‘如果是这样,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在城南抛尸呢?何必要去一趟城东呢?’她有些不耐烦地回了一句,随后又道‘所以,案子必须发生在城南,而城南又太容易联想到凶手。这样他才会把车开到城东。’”

‘所以最为关键的谜团是,为什么没有鞋印,是么?’我试探性地问。我实在服了这个孩子了。

‘当然不是。谜团是犯人为什么没留下鞋印。我的意思是说,车不可能是死者开到城东的,车里有另外一个人的事情是不可能被掩盖的。所以,他为什么要消除掉自己的脚印呢?不可能是因为鞋码,鞋底的纹样,这个太难当成证据去质疑犯人了。’

突然,她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她用英语自言自语起来;

‘对啊,对啊,我太笨了。’

她抬起头来,不乏得意地说:

‘车里的加热器把毯子上的鞋印蒸干了,却没能留下痕迹,是因为她根本没踩到泥土!她不可能是在市区上车的,这样她就没必要开车城南了;也就是说,她肯定在城南有座别墅、房子之类的住所,或者是一下子就能让人联想到她的好地方。’

‘可是按照你这么说的话,你就不知道死者下没下过车了啊?’

‘那已经是无关紧要的问题了。再者,我的判断是根据泥土而非鞋印来的。但是我刚刚的想法已经彻底解开了为什么没有多余的鞋印的谜题了。’

女生以一种戏剧性的表情宣布道:

‘因为她穿得和死者一样,是尺寸一模一样的鞋!’

‘所以你们要找的是一个和死者相当熟悉的女人,在城南可能有房子之类的什么东西,而且还和被害人有着一样的鞋码。我想她也许还碰巧感冒了’她说完就静静地盯着我,好像在等我发表一番感想。

我能有什么感想呢?我仅仅是佩服她而已。可恶,这个世界上还真是不缺乏天才啊。”

姐姐以一声长长的感叹结束了这段离奇的描述。我也对这个女生的推理赞叹不已,敬佩有加,只希望能一睹她的庐山真面目。

……

我想这样你就会知道,当我听说连伊丽莎白·福尔摩斯小姐都有解不开的案子时,内心有多么震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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